清热解毒,生津利咽,止咳祛痰。用于感冒热毒壅盛证,症见高热、口渴、咽干、咽痛、咳嗽、痰稠;流行性感冒、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。
药品名称
金莲清热颗粒
通用名称
金莲清热颗粒
汉语拼音
Jinlian Qingre Keli
功能主治
清热解毒,生津利咽,止咳祛痰。用于感冒热毒壅盛证,症见高热、口渴、咽干、咽痛、咳嗽、痰稠;流行性感冒、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。
用法用量
口服。成人一次5克,一日4次,高烧时每四小时服1次;小儿周岁以内一次2.5克,一日3次,高烧时一日4次;一至十五岁一次2.5~5克,一日4次,高烧时每四小时1次,或遵医嘱。
规格
每袋装5克(无蔗糖)
成份
金莲花、大青叶、石膏、知母、地黄、玄参、炒苦杏仁。辅料为:糊精。
性状
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禁忌
孕妇禁用。
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虚寒泄泻者不宜用。4.发高烧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请上医院就诊。5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
密封,置干燥处。
包装
聚酯/铝/聚乙烯药用复合膜包装,(1)5g×10袋(2)5g×6袋。
有效期
36个月
特殊标记
OTC甲类
生产企业
企业名称: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: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5号 邮政编码:750002 电话号码:0951-5070258 传真号码:0951-5063839 网址:www.china-qiyuan.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