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生素C注射液

药品百科 | 2025-01-11 15:30

1.用于治疗坏血病,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。2.慢性铁中毒的治疗: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鳌合,使铁排除加速。3.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。4.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:(1)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、胃肠道疾病(长期腹泻、胃或回肠切除术后)、结核病、癌症、溃疡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发热、感染、创伤、烧伤、手术等。(2)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,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,因营养不良,体重骤降,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。(3)应用巴比妥类、四环素类、水杨酸类,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。

药品名称

维生素C注射液

通用名称

维生素C注射液

英文名称

Vitamin C Injection

汉语拼音

Weishengsu C Zhusheye

适应症

1.用于治疗坏血病,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。2.慢性铁中毒的治疗: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鳌合,使铁排除加速。3.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。4.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:(1)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、胃肠道疾病(长期腹泻、胃或回肠切除术后)、结核病、癌症、溃疡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发热、感染、创伤、烧伤、手术等。(2)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,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,因营养不良,体重骤降,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。(3)应用巴比妥类、四环素类、水杨酸类,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。

用法用量

肌内或静脉注射,成人每次100~250mg,每日1~3次;。小儿每日100~300mg,分次注射。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,由医师决定。

规格

2ml:0.5g

成份

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,辅料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、甲醛合次硫酸氢钠、碳酸氢钠。化学名称:L-抗坏血酸。化学结构式:分子式:C6H8O6分子量:176.13

性状

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。

不良反应

1、长期应用每日2~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。2、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、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。3、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、昏厥。

禁忌

尚不明确。

注意事项

1、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:预防或治疗癌症、牙龈炎、化脓、出血、血尿、视网膜出血、抑郁症、龋齿、贫血、痤疮、不育症、衰老、动脉硬化、溃疡病、结核、痢疾、胶原性疾病、骨折、皮肤溃疡、枯草热、药物中毒、血管栓塞、感冒等。2、对诊断的干扰。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:(1)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;(2)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;(3)尿糖(硫酸铜法)、葡萄糖(氧化酶法)均可致假阳性;(4)尿中草酸盐、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;(5)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;(6)尿pH下降。3、下列情况应慎用:(1)半胱氨酸尿症;(2)痛风;(3)高草酸盐尿症;(4)草酸盐沉积症;(5)尿酸盐性肾结石;(6)糖尿病(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);(7)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;(8)血色病;(9)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;(10)镰形红细胞贫血。4、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,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,故宜逐渐减量停药。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本品可通过胎盘,可分泌入乳汁。孕妇大剂量服用时,可产生婴儿坏血病。

儿童用药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老年用药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1、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。2、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,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。3、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。4、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,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。5、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。6、不宜与碱性药物(如氨茶碱、碳酸氢钠、谷氨酸钠等)、核黄素、三氯叔丁醇、铜、铁离子(微量)的溶液配伍,以免影响疗效。7、与维生素K3配伍,因后者有氧化性,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,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。

药物过量

每日1~4g,可引起腹泻、皮疹、胃酸增多、胃液反流,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、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、深静脉血栓形成、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,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。每日用量超过5g时,可导致溶血,重者可致命。孕妇应用大量时,可产生婴儿坏血症。

药理毒理

本品为维生素类药。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、神经递质的合成、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,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,加速血液的凝固,刺激凝血功能,促进铁在肠内吸收,促使血脂下降,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,参与解毒功能,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(亚硝胺)生成的作用。

药代动力学

蛋白结合率低。少量贮藏于血浆和细胞,以腺体组织内的浓度为最高。肝内代谢。极少数以原形物或代谢物经肾排泄,当血浆浓度>14μg/ml时,尿内排出量增多。可经血液透析清除。

贮藏

遮光,密闭保存。

包装

安瓿,2ml×10支

有效期

18个月

生产企业

企业名称: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96号 邮政编码:315040 电话号码:0574-87053878  87053826 传真号码:0574-87053856  87053808 网址:http://www.dhypharm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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